宾馆消防措施超期“服役” 受罚五千要求整改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1201 次
近日,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环翠区大队深入辖区内部分宾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位于海滨中路的瑞洁宾馆灭火器过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宾馆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以及配置位置、数量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机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是否健全;员工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掌握情况,客房内部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取暖现象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瑞洁宾馆灭火器过期。针对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宾馆消防安全管理人讲述了灭火器过期的危害性,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告知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对该宾馆处以5000元罚款。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防范意识,遏制火灾发生。
检查结束后,消防监督员对宾馆负责人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培训,提高单位员工自防自救的能力,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损失。